海外旅遊學習契約 業者須附24小時聯絡人

教育部預告修正「海外旅遊學習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,增訂在簽約時,業者必須附上24小時海外緊急聯絡人,確保消費者遇到緊急狀況時,一定有人可以求助。

教育部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,上述法案上一次修正是在民國100年,近年來旅遊學習、遊學發展迅速,法規有許多未盡周延之處。教育部根據歷年契約查核作業結果,並參考相關消費爭議案例後,推動修法。

這次修法最大改變,在於增訂業者必須在契約上,提供24小時海外緊急聯絡人的姓名、聯絡電話、電子郵件。教育部指出,實務上曾發生消費者在海外發生狀況,例如訂票錯誤而求助無門,修法後緊急聯絡管道更為明確。

另外,過去契約將研修課程和旅遊行程日數分列,但實際遊學時,可能早上上課、下午旅遊。教育部考量遊學團已將課程內容、課程表等資訊作為契約附件,因此修法刪除分列具體日數,但仍保留全程日數。

同樣的理由,業者也反應難以區分研修課程及旅遊行程費用。教育部為了讓契約更容易閱讀,並讓消費者更容易瞭解遊學費用給付方式,修法後不再區分,但新增業者應載明報酬、代收轉付費用數額的規定,保障消費者權益。

來源:聯合新聞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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